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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定了!邳州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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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gg2020 发表于 2020-11-11 09:52:02|来自:中国江苏徐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处以二十元至五十元罚款,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格遵守。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在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论是与机动车相撞发生的一次撞击,或者是倒地后的二次撞击,头部都是最容易受到伤害、且受伤后对健康影响最大的部位。在发生的死亡事故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骑车人颅脑受损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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