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 市城管局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巡防大队 对城区各主次干道、商业区 行人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亮剑” 开出首张“乱扔烟头”罚单
随着我市创文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都得到了提升,可少数市民还存在随手乱扔烟头、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不但影响市容环境,也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拖了后腿”。
对此,市城管局加大对商场、车站、步行街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对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上午8时35分,在宏大广场停车场附近,一名中年男子吸完烟后直接将烟头丢弃在地面上。这一行为被行政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同志您好,您刚才乱扔烟头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您是初次违反,我们将对您进行2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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