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家园网

搜索

@邳州人,这八种补贴政策来了!最高20万元!

[复制链接]
stgg2020 发表于 2020-10-11 11:38:31|来自:中国江苏徐州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tgg2020 于 2020-10-11 11:40 编辑

补贴政策来了!
你想要的信息都在这!一定要看清楚了别错过哦~
具体办理事项如下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初次成功创业(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

补贴标准: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创业主体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5000元。

提交资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前连续6个月申报或缴税(含免税)证明、银行账户(个体户提供邳州市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

办理流程(两种方式均可):

网上申报:在徐州创业网https://xzcy.org/注册、登录、上传资料、申报补贴。

窗口申报:补贴对象到户籍或经营所在地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创业补贴申请”窗口提交资料、申请补贴。

咨询电话:86228865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初次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创业主体须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申报纳税,经营主体需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不含劳务派遣服务外包),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经营主体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只可申报一次,企业根据情况自主确定申报时间。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

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人2000元标准,累计不超过20万元。

提交资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账户(个体户提供邳州市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

办理流程(两种方式均可):

一、网上申报:在徐州创业网https://xzcy.org/注册、登录、上传资料、申报补贴。

二、窗口申报:补贴对象到户籍或经营所在地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创业补贴申请”窗口提交资料、申请补贴。

咨询电话:86228865


创业水电补贴

补贴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利用自有住房初次创业、生产或服务运营正常的创业者,可给予水、电、宽带接入等创业基本运营经费补贴。自有住房指同一家庭成员名下房产,以户口本或结婚证记录为准。

补贴标准: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每户每月给予200元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提交资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水电宽带支出凭证、银行账户(个体户提供邳州市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

办理流程(两种方式均可):

一、网上申报:在徐州创业网https://xzcy.org/注册、登录、上传资料、申报补贴。

二、窗口申报:补贴对象到户籍或经营所在地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创业补贴申请”窗口提交资料、申请补贴。

咨询电话:86228865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补贴对象:初次创业租用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创业主体以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多家创业实体的只能以一家创业实体作为申报主体,且申报主体不存在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发生。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享受此项补贴。

补贴标准:租房实用面积2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补贴2000元;21-5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3000元;51-100平方米的,每年补贴4000元;101平方米以上的,每年补贴5000元。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付租金。自营业执照注册2年内且依法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实体,可按年申请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提交资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金发票等。银行账户(个体户提供邳州市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

办理流程(两种方式均可):

一、网上申报:在徐州创业网https://xzcy.org/注册、登录、上传资料、申报补贴。

二、窗口申报:补贴对象到租房所在基地或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创业补贴申请”窗口提交资料、申请补贴。

咨询电话:86228865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单位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当年招用外省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为就业困难人员、外省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领材料: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社会保障卡(农商银行卡)的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等材料。创业失败者提供企业注销证明、纳税凭据,以及社会保障卡(农商银行卡)的复印件。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报就业项目,提交申领材料(网上办理登录徐州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zzp.org)。企业(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86238471


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

1.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协税员、工商协管员、环保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联防队员等岗位。

2.社区服务类岗位。具体包括公共卫生保洁、公共安全保安、公共环境保绿、停车场管理、市民广场管护、公用设施维护公共卫生服务、社区文化、医疗保健、敬老托幼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服务性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的岗位。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驾驶、打印、保洁、保绿、公办学校食宿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外人员的后勤服务性岗位。

4.其他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岗位。

补贴标准: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申领材料: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工资明细账(单)复印件,以及银行基本账户等材料。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86238471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

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在我市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补贴标准:在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1人补贴1500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见习 补贴。

申请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组织见习人员开展就业见习前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

2、申请就业见习补贴时,提供见习人员考勤表、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流水明细、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3、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请留岗一次性见习补贴的,提供留岗人员花名册。

办理流程:

当月20日前提交新增见习人员相关材料。

每月5日前申报就业见习补贴。

咨询电话:86227266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申请材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求职创业补贴院校申请表、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对应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各院校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补贴。各院校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公示,将申报材料报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院校,由人社部门送财政部门复核,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86255114


来源:人社局



timg.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楼主

版主

热门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